邓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告
广大市民朋友们:

国内多地陆续出现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,病毒传播风险持续加大,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 ,为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,切实保障全市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,根据省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部署 ,结合我市实际,现就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紧急通告如下:
严格人员出行管理。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动态变化,非必要不前往有本土疫情发生的地区,确需出行的 ,须提前向所在社区(村) 、单位报备,并全程做好个人防护,所有省外来(返)邓人员 ,须提前3天向目的地社区(村)、单位或入住酒店报备,并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,抵邓后24小时内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,结果未出前不得进入公共场所 。

加强重点场所管控。全市商场超市、农贸市场 、宾馆酒店、餐饮门店、医疗机构 、药店、交通场站、学校 、养老院、福利院、监所等重点场所 ,要严格落实扫码 、测温、戴口罩、通风消毒等常态化防控措施,凡进入人员必须扫“场所码”,做到“逢进必扫、逢扫必验 ”,对拒不执行扫码 、测温等防控要求的,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。
严控聚集性活动 。坚持“非必要不举办”原则 ,严控各类庙会、集会、展销 、促销等聚集性活动,提倡“红事缓办、白事简办、宴会不办”,确需举办的须向属地社区(村)报备 ,并严格控制规模,落实防控措施,家庭聚餐聚会原则上不超过10人。

强化个人防护意识。请广大市民自觉养成戴口罩 、勤洗手、常通风、用公筷 、保持一米社交距离等良好卫生习惯,如出现发热、干咳、乏力 、咽痛、嗅(味)觉减退、腹泻等症状 ,请立即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,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,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,请符合接种条件的市民尽快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及加强针接种,共筑免疫屏障 。
依法依规严肃追责。对瞒报、谎报 、迟报行程和健康状况,拒不配合疫情防控措施,扰乱防疫工作秩序的单位和个人 ,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疫情防控,人人有责,请广大市民朋友理解、支持、配合全市疫情防控工作,不信谣 、不传谣、不造谣 ,共同守护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,让我们携手并肩,筑牢疫情防线,坚决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!
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,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动态调整 。
邓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
2025年X月X日





